果殼活性炭碳化過程中的溫度要求
果殼活性炭碳化所需的溫度:中間產物炭化后生產果殼活性炭的方法對較終產物活性炭的性能有很大影響。因此,在適當的條件下,對木材原料、果殼等含碳原料進行碳化是必要的。
果殼水凈化炭的顏色為黑色和粒狀。果殼活性炭活性炭用于硒、二硫化碳和氮氧化物水處理工業。環保椰子殼和棗殼質量特別好的原料,對有害水的處理效果很好。
以果殼等原料為起始原料,溫度上升到I7O度左右,幾乎完全干燥。在此溫度以上的初始炭化溫度下,生成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乙酸等產物,殼原料開始分解。溫度達到2 70℃≤2 0 0℃后,開始放熱反應,熱解生成大量的木材焦油、甲基中毒等物質。繼續加熱至400小時-600小時。木材原料完全炭化,在此溫度附近生產的木炭含碳量通常約為50%≤80%。
此時,殘存的含碳物質成為墓基碳結構的原始骨架,在活性炭中形成了較晚的間隙結構。其中含有灰(失活無機材料)、熱分解形成的焦油和微質量碳.在碳化過程中,除碳以外的物質以氣體的形式去除,以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的形式去除。碳元素的一部分以氣體的形式釋放出來,較終逐漸轉化為原來的活性炭結構。
果殼金碳的原料主要是用高溫蒸汽法制備的優質杏殼。果殼金碳粒度相對均勻,耐磨性較高,孔隙較發達,吸附性能較強等,主要用于堆浸法提取金和尾液,當然,也可以回收。
當原料為木材原料時,熱分解速率受含水率的影響。此外,正確控制炭化過程的溫度和碳化爐加熱的均勻條件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國外,樺木炭常被用作生產活性炭的原始家族。為了縮短熱解炭與熱解產物的接觸時間,認為快速加熱有利于熱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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